Aug 4, 2024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2024年7月31日公布上述《條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條例適用於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就業創業活動以及相關促進工作。條例所稱港澳青年,是指45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b) 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內地九市公務員工作。支持內地九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公開招聘港澳青年。支持內地九市招收港澳青年博士進入博士後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探索與香港、澳門相關機構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培養工作;(c)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積極提供實習、見習崗位,配合開展港澳青年實習、見習計劃。鼓勵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開發港澳青年實習、見習崗位。開展見習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就業見習補貼;以及(d) 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在內地九市就業創業的,可以享受就業補貼、創業資助、創業培訓補貼、租金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以及稅收優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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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9月1日起施行横琴、前海、南沙将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